一、所需资料
全省排名不需企业和市、县政府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由省级有关部门按以下步骤和职责分工进行排名审定。
二、基本流程
(一)省统计局根据年度统计资料提出奖励企业和奖励市、县政府的初步名单,并报送省财政厅,抄送省级税务机关。
(二)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列入奖励的企业科研支出税前抵扣数据与企业纳税系统的有关数据,如对奖励企业的初步名单有异议,应及时通报省财政厅。
(三)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列入奖励名单的企业和市、县政府,要求其复核与投入强度有关的基础数据,对有关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做出诚信承诺,并将复核情况和结果,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报告。
(四)省国资委和省科技厅联合对企业投入强度进行实地核查,省统计局和省财政厅对市、县政府投入强度进行实地核查。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三、办理地点 太原市学府街41号省财政厅908室
四、受理方式 线下受理
五、承办时限
核查工作完成后,由省财政厅组织科技、国资、统计等部门研究审定奖励名单,在全省主要新闻媒体和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并仍由上述部门共同在全省主要新闻媒体和各自门户网站上发布奖励名单,省财政厅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下达工作。
六、承办单位、具体承办处室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科教处 0351-4061827
七、具体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张文利 0351-4061827